蔣家第四代蔣友柏經營的橙果公司設計師蘇尹曼,被控抄襲他人的「金魚圖形」著作,用在橙果客戶丹比食品公司推出的喜餅外盒及紙袋上,經著作人提出告訴,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,將橙果公司及蘇姓員工起訴。

 

蔣友柏得知結果,極度不悅,痛批檢察官根本就是文化流氓、台灣的法律太爛了,並表示他要反控原告,要求創作受挫、傷害名譽損害賠償各五百萬元。台北地檢署則表示,檢方依法起訴,被告有什麼話,就到法庭去講。

 

蘇尹曼曾經在橙果負責設計,被控在九十五年十月至九十七年一月間,抄襲陳玥呈創作的「金魚圖形」,用在橙果客戶丹比公司推出的喜餅「琉金一捻紅」外盒、紙袋以及宣傳手冊上。

 

告訴人陳玥呈在開庭時提出她創作「金魚圖形」的流程資料、參加展覽文件,主張她才是「金魚圖形」的創作者。並說那是她的畢業創作,早在九十五年十月間,即已完成。

 

蘇尹曼應訊時,否認抄襲,堅稱相關圖案是她自行設計。但台北地檢署未採信蘇的辯詞,認定她涉嫌抄襲,昨依違反著作權法的重製罪嫌,將橙果公司及蘇女起訴。

 

橙果負責人蔣友柏說,本案對方第一次開出了三百萬元要求和解,第二次獅子大開口要求五百萬元和解金。

 

蔣友柏表示:我不但要聲明我沒有做(抄襲),也不會賠償,我要告他誣告,求償五百萬元,還要告他威脅,這個也要求償五百萬元,因為我以後創作上面,會受到阻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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